河南省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文件
豫统文〔 2025 〕75号
关于印发《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(2025版)》的通知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统计局,各省辖市国家调查队、济源调查队:

 

为贯彻执行新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,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,保障统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,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,河南省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对《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将《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2025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。《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4》即日起废止。

 

 

 

河南省统计局        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

2025年12月31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
豫统文〔2025〕75号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《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2025版)》的通知.pdf

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
2025年12月3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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