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政府办公厅通知,现将上班时间调整和端午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上班时间调整:根据季节变化,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,自6月2日(星期一)起,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15时至18时30分。
二、端午节放假安排:6月7日—9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6月7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,6月8日(农历五月初五,端午节)为法定节假日,6月8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6月9日(星期一)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节日期间安全祥和。